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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103004317048H/2022-058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岚山区财政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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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文件解读】关于对《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岚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件解读】关于对《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岚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2-10-14 11:03
    • 信息来源:岚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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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日照市岚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规范和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管,推进区级国有资产治理体制、治理能力建设,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近日岚山区政府印发《日照市岚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立法工作。2021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4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探索构建职责清晰、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约束有力的资产管理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729号令)《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日政办发〔20226号)等结合岚山区实际,起草了《办法》。

二、《办法》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起草过程中,征求区人大、区纪委监委、发改、审计等部门意见《办法》既从宏观上构建起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形成、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又对区级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信息与绩效管理等监督管理活动作了具体规定。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1159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和管理体制。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明确了区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上的相应职责。

资产配置明确了在国有资产配置环节的要求,资产配置包括调剂、购置、建设、租用、接受捐赠等方式,强调了配置的条件、资产调剂的有关要求,明确了资产购置审批程序。

预算管理明确了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购置、建设、租用资产应当提出资产配置需求并编制资产配置相关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强调区级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应当依法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五)资产使用:明确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环节的要求,资产日常管理以及报批程序、遵循的原则、收入管理规定;增加了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集中统一运管机制等内容。

(六)资产处置: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环节管理要求。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和权限,处置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区级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资产处置权限。

(七)资产清查与资产评估: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情形、资产清查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资产清查的结果进行财政审批与会计处理;并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的情形做了具体规定,明确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

(八)资产信息管理与绩效管理: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实行动态管理,并做好资产年报、月报统计工作;科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国有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考核体系,体现绩效管理的要求。

(九)资产报告: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每年编制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逐级报送财政部门。

(十)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明确了建立健全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责任制的要求,明确了有关管理机构和人员违反条例的行为及处理方式。

(十一)附则:明确了其他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明确了有效期限。

原文文件:【有效】关于印发《日照市岚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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