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专家解读
索引号: 371103/2022-06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岚山区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专家新媒体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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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岚山区财政局局长王全文解读《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岚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领导干部解读】岚山区财政局局长王全文解读《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岚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0-14 20:49
    • 信息来源:岚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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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区政府制定《日照市岚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政策背景是怎样?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全文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立法工作。2021年2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探索构建职责清晰、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约束有力的资产管理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729号令)《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日政办发〔2022〕6号)等,结合岚山区实际,制定了《日照市岚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问:制定《日照市岚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全文答: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明确管理职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效。二是以改革为引领、以创新为支撑,构建符合节约型政府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围绕“集中统一、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改革重心,结合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三是体现改革成果,将实践中成熟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立下来,合理配置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促进保管好、使用好、处置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问:《日照市岚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如何界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范围?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全文答: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一定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包括: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以及其他国有资产。同时,《办法》还明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社会组织直接支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货币形式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的资产管理,不适用本办法;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国有文物文化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问:《日照市岚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是怎样要求的?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全文答:为确保政府“过紧日子”、老百姓“过好日子”,《办法》规定了以下具体措施:一是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二是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超标准配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三是明确调剂作为优先配置方式,按照公平、节俭、高效的原则,鼓励资产调剂,不能调剂的,可以采用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四是规范资产使用管理,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岗位责任,实现对国有资产的精细化管理,合理安排用途,充分发挥资产效能。五是鼓励共享共用,加强资源共享共用制度建设,完善共享共用平台建设,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推进本单位大型设备等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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