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103004233506K/2023-023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岚山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 标题: | 《日照市岚山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政策解读 | ||
《日照市岚山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11371103004233506K/2023-023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岚山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3-06-22 | 发布日期: | 2023-06-22 |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 标题: | 《日照市岚山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政策解读 |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鲁司〔2022〕67号)要求,结合《日照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日照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日司〔2023〕5号),经征求区有关部门意见,区司法局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进行了梳理调整,制定本《通用清单》。
二、主要内容
《通用清单》共涉及证明事项281项,涉及岚山区民宗局、区侨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日照市车管所岚山分所、区消防救援大队17家单位。
三、建议意见
各责任部门、单位按照《通用清单》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科学编制承诺过程、制作格式文本、调整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做好事项清单公示,持续提高办事群众知晓率。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日照市岚山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