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索引号: 113711030043169265/2024-003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岚山区民政局 组配分类: 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文号: 效力状态:
标题: 日照市岚山区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2024年度)
日照市岚山区养老机构投资指南(2024年度)
    • 发布日期: 2024-01-01 11:19
    • 信息来源:岚山区民政局
    • 浏览次数:
    • 字体:【

一、投资环境

我区总人口43.63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82万人,占总人口比例24.8%。

目前,全区养老机构12家,包括8处乡镇(街道)敬老院、1处区级社会福利中心、3处民办养老机构。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74处,为全区10.82万名老人提供就近可及、普惠公平的养老服务,现有床为1424张,入住老年人753人。初步构建起区、镇(街道)、村(社区)、居家四级养老服务网络。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岚山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电话:0633—26280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