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1030043391599/2024-01874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成文日期: 2024-03-26 发布日期: 2024-03-26
发布机关: 岚山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题: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岚政字〔2024〕11 号 有 效 性:
失效日期: 失效原因:
废止时间: 废止原因: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岚政字〔2024〕11 号


各功能区管委,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 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日照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政府编制了《岚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负责,按照目录确定的完成时间,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启动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决策事项。同时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及时提请区政府进行调整。


附件: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 3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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