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1030043391599/2024-022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岚山区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文件解读 |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 标题: | 【文件解读】关于对《日照市岚山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文件解读】关于对《日照市岚山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113711030043391599/2024-022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岚山区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文件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4-04-19 | 发布日期: | 2024-04-19 |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 标题: | 【文件解读】关于对《日照市岚山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1.出台背景
2020年11月5日,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字〔2020〕77号),对婴幼儿照护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区卫健局起草了《日照市岚山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2.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日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字〔2020〕77号)。
3.发展目标
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服务标准和监管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明显增加,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72个,广大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4.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我区婴幼儿照护发展的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支持指导体系。全面落实产假、陪产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增加女职工照护婴幼儿时间,组建区、镇、村三级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专业团队,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二是积极培育婴幼儿照护供给体系。鼓励基层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等,采取单独或联合的形式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依法举办专业性、多层次、多种类托育服务机构,满足群众对市场化托育服务的需求。
三是严格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新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托育机构不断健全和完善卫生保健、日常管理、人员培训、信息化监管等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托育机构综合监管体系。规范登记和备案,相关职能部门依职权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注册登记,及时将托育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优化流程。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婴幼儿安全。
5.与上级政策的具体差异和不同
一是创建完善“1+8+N”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体系,即建立“1个指导中心、8个指导站、N名指导教师”的照护服务指导体系。
二是组建区、镇、村三级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专业团队,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妇儿之家、孕妇学校、托育机构等平台,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互联网+”等方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三是灵活运用“家庭自主照护、托幼一体、公办公营、公办民营、社会举办、企事业单位自办”六种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照护服务。支持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和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新建,或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积极打造公办幼儿园托育服务示范点,发挥公益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研究制定扶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给予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积极开展托育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对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奖励
原文文件: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岚山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