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
索引号: 371103/2024-024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岚山区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文号: 效力状态:
标题: 【文件解读】《日照市岚山区赋予镇街部分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件解读】《日照市岚山区赋予镇街部分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4-04-30 17:00
    • 信息来源:岚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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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文件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切实做好我区赋予镇街部分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区委编办、区司法局根据《山东省赋予试点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指导目录》(鲁政字〔202435号)(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日照市岚山区赋予镇街部分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问:文件是如何结合岚山区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呢?

答:《实施方案》将《指导目录》范围内98项事项赋予镇街。按照“同类镇街、一张清单”的原则,将镇街按照城区和非城区分类赋权。城区镇街包括岚山头街道、安东卫街道、虎山镇,赋予90项事项;非城区镇包括碑廓镇、黄墩镇、高兴镇、巨峰镇、中楼镇,赋予80项事项。对《指导目录》范围内暂未赋予镇街的8项事项,视镇街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适时赋权。

问:文件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乡镇扩权赋能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区级赋权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担当,扎实推进赋予镇街部分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区级赋权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细化改革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定期组织评估,及时研究解决赋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赋予镇街部分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调度督导。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各区级赋权部门、各乡镇街道于每月25日前将赋权相关工作进度情况报送区委编办、区司法局,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对赋权工作运行情况适时开展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迟缓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原文文件: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岚山区赋予镇街部分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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